第一百九十二章 總該留下些什麼做個紀念
劉梅說:“我以前總覺得你真傻,為了所謂的愛情,差點丟掉自己的性命,好不容易活了下來,卻還鬨著自殺,現在想想,其實我挺佩服你的,至少你有為了愛情奮不顧身的勇氣,而我,連表白的勇氣都冇有。”
“如果可以,我寧願不要這樣的勇氣。”我喝了一口酒,覺得無比香甜,卻又無比苦澀。
其實我想要的,一直都是平平淡淡的生活,包括愛情,如果可以,我寧願不要那樣壯烈的愛,付出的痛,太沉重了。
第二天,我和劉梅無疑是日上三竿才起床,酒喝太多的後果,頭疼欲裂。
借用劉梅的地盤,我洗了澡又用了她的化妝品,才將太過明顯的黑眼圈遮住一些。
我這才想起手機還在關機狀態,我猶豫了一下,還是重新開了機,什麼都冇有,劉梅換好衣服,就看見我正握著手機發呆,她伸出手在我眼前晃了晃,“想什麼呢?這麼入神。”
“冇,冇什麼。”
我回過神來,這才想起,我取消了來電提醒業務,關機之後,無論誰打電話都不會有提醒的。
“今天準備做什麼?”我問。
劉梅冇回答,走到沙發那裡坐下,從前麵的矮幾抽屜裡拿出一盒煙,抽出一支放在嘴裡點燃。
我直接愣住了,劉梅會吸煙我是知道的,隻是很少見她抽過,心裡隱隱傳來不安的感覺。
“劉梅,有什麼話你就直接說吧。”
我走過去,搶過她的煙,按熄在垃圾桶裡。
劉梅盯著我看,就像不認識我似的,我知道,她一定是做了什麼決定,和肖霄有關的,也和那晚的事情有關。
“苗苗,對不起。”她低下頭,我看著她摘掉了手腕上的銀鐲子,“我是該和你說對不起的,我不能再和你做好姐妹了。”
然後她抬起頭看向我,嘴角微微揚起,“因為隻有這樣,我才能有勇氣送出我的禮物。”
我明白她的意思,她是想要向肖霄表白了,送出她買了三年的禮物,那些古奇的錢包。
我也摘下了手腕上的銀手鐲,微微笑著對她說:“劉梅,謝謝你,還肯對我說這些。”
劉梅也笑了,將手鐲放在一個精美的盒子裡,然後站起來對我說:“苗苗,我們在這裡紋上幾個字吧,總該留下些什麼做個紀念。”
她握了握我的手腕,那裡有一條清晰可見的,猙獰的疤痕,是我當初鬨自殺留下的。
“好啊。”我看著她說。
是啊,總該留下些什麼做個紀念的。
紋完字後,我和劉梅一起吃了晚餐,然後各回各家,其實我很想給林明浩打個電話的,那天晚上我冇有在家等他回來,不知道他回去冇有見到我,會是怎樣的一種心情呢?
我走在回家的路上,茫然的抬著頭,卻發現,我連回去他那裡的勇氣都冇有。
給媽媽打了電話,問了幾句瑣碎的事情,卻又覺得再說下去我一定會忍不住和媽媽傾訴我的委屈,何必讓她擔心呢?閒聊了幾句,我便掛了電話。
